建立案件
專案側欄進「提交案件管理」,新增案件。案件是可多次送審的主體,每次正式送審另產生 Rev.1、Rev.2 等流程;不是每補一份檔案就新建案件。
欄位 | 設定意義 |
|---|---|
提交類型 | 依工作選圖說、材料等類型,決定編號縮寫與最低審核等級。 |
案名 | 說清楚工程部位與交付物,便於搜尋與歷次追蹤。 |
承辦人 | 必須有送審權限,並非任意專案成員都可選。 |
完成期限 | 案件期望完成日,與計畫最晚交付日、關卡處理天數不同。 |
審核流程範本 | 提供關卡及人員初始配置,建立後核對本案件流程。 |
實際審核等級 | 不得低於提交類型及範本要求中較嚴格者;會影響可用模型及逾期處理。 |
提交類型從哪裡來
提交類型屬公司層級設定,不能把修改單一案件當作修改公司共用類型。類型包含分類、名稱、編號縮寫及建議等級;停用用來隱藏新案件選項。已被使用的類型有刪除與縮寫修改限制,應由有權限人員管理。
例如測試專案的 test 類型最低為嚴格,選標準範本後案件仍是嚴格,這不是保存失敗。公司類型管理的完整介面尚未實測,不在本頁臆測入口。
準備審核檔案
開案件的審核檔案庫,選「將檔案拖曳到這裡,或上傳檔案」。
選電腦檔案,在確認畫面核對後加入檔案庫。
點檔名預覽,檢查內容與版次;來源欄位會記錄手動上傳或其他來源。
若要使用對方提交的檔案,在案件相關提交單建立/關聯單據,再依可用的提取操作取用檔案。
計畫關聯不等於案件取檔關聯。畫面保留「文件中心」與「圖說」入口但若標示 coming soon 且停用,表示尚不可使用,不應當作可操作的步驟。
管理本案件審核流程
按「管理案件審核流程」核對審核人、彙整人、順序及處理天數。修改本案件與修改共用範本是不同範圍。正式送審前應核對外部 Email 與職稱異動提示。
正式送審
確認操作者為承辦人或有介入權限的專案管理員,且符合送審權限。
審核檔案庫至少有一份檔案,外部審核人 Email 已填齊。
若是駁回重送,逐條回覆所有駁回原因。
使用案件的「開始送審」入口,核對內容與選填送審備註,再執行最後送審確認。
正式送審後建立本次 Rev. 版本,案件轉審核中,基本資料與待審檔案庫鎖定。不能暗中替換正在審查的檔案;要調整資料時依撤回/駁回重送路徑處理。
驗證範圍
案件建立、類型最低等級限制、手動上傳、PDF 預覽及準備中畫面已實測。測試帳號不具該案件承辦權,開始送審停用;正式送審檢查、送出後鎖定、提交單取檔等後續操作仍待驗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