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營建管理 CPM
  2. 一般建案 BCM
  3. 提交
  4. 操作權限設定

操作權限設定

Permission Settings

「操作權限設定」用於控管專案團隊成員在提交模組中的操作範圍。此項設定必須由專案管理員來執行。

其核心管理邏輯在於賦予特定成員「送審權限」:唯有具備送審權限的人員,才能在建立提交案件時被指定為「案件承辦人」,進而取得主導該案件正式送審、暫停、撤回及結果確認等關鍵流程的專屬操作權限。


01|案件狀態與操作權限對照

系統依據三種角色(一般專案成員、案件承辦人、專案管理員)以及當下的「案件狀態」,嚴格劃分了對應的操作權限。

人員

說明

專案成員

  1. 只要是該專案之成員,就可以建立提交案件、準備相關資料(如上傳附檔、填寫資料)。

  2. 需要注意的是,建立案件的成員不一定擁有送審權限,在案件填寫完畢後,尚需由案件承辦人送審。

  3. 在正式送審前或是被退回後,專案成員可以協助調整審核人。

案件承辦人

  1. 必須是「具備送審權限」的人員才可擔任案件承辦人,每個案件各自有不同的承辦人。

  2. 僅承辦人可負責該案件的正式送審、送審過程中的主動暫停與恢復(繼續送審)、撤回,以及當案件被退件時的駁回回覆。

專案管理員

  1. 該專案的管理員能管理整個專案的審核流程範本、操作權限設定。且能在任何階段介入案件進行必要的操作。

詳細規範如下表:

註:下表中「✔」表示有權限,「✖」表示無權限。承辦人於建立案件階段為 N/A,係因案件建立當下才進行承辦人指派。

SCR-20261014-owys.png操作權限說明


02|編輯送審權限

進入操作權限設定頁面後,系統會列出當前所有的專案成員清單。專案管理員需在此處逐一設定,決定是否賦予特定成員發起送審的資格。

如圖一,於欲調整的專案成員資料列最右側,點選「SCR-20261014-pbzt.png」圖示,系統即會開啟設定視窗,供您勾選並確認是否給予該成員「送審權限」。

⚠️ 提醒

為嚴格控管專案送審的發起資格,系統不會因為成員具備「專案管理員」身份,就自動預設開啟其送審權限。因此,專案團隊初次啟用提交模組時,請專案管理員務必先進入此頁面,將包含自己(若自身也有發包或送審需求)在內的相關現場工程師與內業人員,全數手動開啟「送審權限」。

若未完成此設定步驟,後續建立提交案件時將無法順利指派「案件承辦人」,導致無法啟動正式送審流程。

SCR-20261014-pexz-2.png圖一 - 點選「🖊️」

如圖二,於彈出的權限編輯視窗中,找到「送審權限」欄位。將該欄位勾選,即代表正式賦予該名成員發起送審的資格;設定完畢後請點擊儲存,系統便會即時生效。

SCR-20261014-pmsm-2.png圖二 - 設定權限

完成畫面如下:

SCR-20261014-poqp-2.png圖三 - 完成畫面


01 - 1|批次調整權限

針對中大型建案,專案團隊人數往往較多,若逐一進入個別欄位設定將耗費大量行政時間。為此,系統提供了「批次調整」功能,讓專案管理員能一次性為多位成員開通或關閉送審權限。

操作步驟:

  1. 多選成員: 於操作權限設定的成員清單中,直接勾選左側的核取方塊,選取欲同時調整權限的多位人員。

SCR-20261014-pslk-2.png圖四 - 選取人員

  1. 啟動批次設定: 勾選完畢後,點擊列表上方的「SCR-20261014-pvsi.png」按鈕以開啟設定視窗。

SCR-20261014-ptmu-3.png圖五 - 批次勾選人員

  1. 統一授權: 於彈出視窗中,統一勾選或取消勾選「送審權限」。點擊確認儲存後,系統即會瞬間完成該批人員的權限覆寫。

SCR-20261014-pwid-2.png圖六 - 設定權限

完成畫面如下:

SCR-20261014-pxcf-2.png圖七 - 完成畫面